作者:蔡斯
摄影:龙王道践
总期:593期
编辑:古蔡仁
第三次开庭聚焦秀水版《画说》与董其昌《画旨》逐条对勘,剽窃事实即将呈堂。后续庭审将始终围绕“三十余年—初入塾—前15年驻校—后15年走读”这条逻辑闭环展开,其他“十余年”“弱冠”等表述都是辅助证据,补充加固主线。
《文人画苑》第三次开庭

——《画说》与《画旨》:谁抄了谁?
开庭时间:2026年6月19日
审理法官:全体读者
书记员:第二次开庭时,本庭已确认《董其昌系年》存在概念置换、信息删除、内容新增三重操作。今日第三次开庭,审理核心问题——莫是龙《画说》与董其昌《画旨》,究竟谁抄了谁?
法官:请公诉人出示第二组证据。
公诉人:第二组证据,莫是龙《画说》秀水版与董其昌《画旨》逐条对勘。秀水版,即明万历三十四年(1606年)绣水沈氏尚白斋刻本《宝颜堂订正画说》,作者栏明确题“明莫是龙撰”,是现存最早、最权威的版本。
(法警将逐条对勘表投影至法庭屏幕)
公诉人:第一条,南北宗定义。
秀水版《画说》:“禅家有南北二宗,唐时始分。画之南北二宗,亦唐时分也,但其人非南北耳。北宗则李思训父子着色山水,南宗则王摩诘始用渲淡,一变钩斫之法。”
董其昌《画旨》:“禅家有南北二宗,唐时始分。画之南北二宗,亦唐时分也,但其人非南北耳。北宗则李思训父子着色山水,南宗则王摩诘始用渲淡,一变钩斫之法。”
公诉人:二者几乎完全一致,而董其昌未注明出处。秀水版成书于万历三十四年(1606年),董其昌《画旨》成书于天启至崇祯年间(1621—1644),至少晚二十年。
辩护人:这是当时文人圈中流传的共同见解,董其昌只是加以整理。
公诉人:如果是共同见解,为何陈继儒在1606年校刻秀水版时,明确署名为“明莫是龙撰”?陈继儒是董其昌终生挚友,若南北宗论真是董其昌首创,陈继儒怎会署上莫是龙的名字?
(辩护人沉默)
公诉人:第二条,论元画。
秀水版《画说》:“元之能者虽师法董、巨,而萧散简远,无一点画家习气。”
董其昌《画禅室随笔》:“元四大家,皆从董、巨起家,而萧散简远,无一点画史纵横习气。”
公诉人:核心判断“萧散简远,无一点画家习气”完全一致,“元之能者”被替换为“元四大家”,但实质判断没变。
第三条,论笔墨。
秀水版《画说》:“有轮廓而无皴法谓之无笔,有皴法而无轻重向背明晦谓之无墨。”
董其昌《画旨》:“但有轮廓而无皴法,即谓之无笔;有皴法而不分轻重向背明晦,即谓之无墨。”
公诉人:句意完全一致,董其昌仅增数字。如果“笔墨论”是董其昌独创,莫是龙如何在二十年前就已写出几乎一模一样的文字?
辩护人:……
法官:本庭注意到,秀水版《画说》16条中,有多条核心论述出现在董其昌《画旨》《画禅室随笔》中。秀水版早于董其昌同类著作至少二十年,且经董其昌挚友陈继儒亲笔校订、明确署名。本庭据此认定:剽窃事实成立。
法官:第四次开庭,将出示第三组核心证据——1586年《崇兰馆集》董其昌序言与1630年《容台集》序言的双重对勘,证明“三十余年”的时间铁证。
现在休庭。
下期预告:第四次开庭——《三十余年:两份序言,一个真相》。1586年董其昌亲序“三十余年如一日”,1630年再次确认“仆侍左右,三十余年”。从两岁入塾到十八岁结业,前十五年驻校、后十五年走读的完整闭环,即将呈堂。
第四次开庭公诉方提供的两份董其昌史料是董的师爷莫如忠、师傅莫是龙还在世时,为师爷莫如忠《崇兰馆》作的序言;及时隔44年后董家再版的《容台集序》,真实再现了董其昌在莫家塾驻校学习15年、离开学校走读15余年时间;改写了《董其昌系年》入士前一直没有父亲的尴尬局面。
在《中国文人画博览园》网站www.zgwrh.com 设置的主会场同步开庭。
编辑:收藏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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